合伙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各合伙人訂立合伙協議,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營利性組織。
A: 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企業 有限合伙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伙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伙人。
A: 合伙企業的名稱必須合法律規定。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人數必須在2人以上50一下,(必須存在一個依法承擔無限的普通合伙人),企業存在書面合伙協議和經營場所。
如今,面對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許多企業采取抱團取暖的形式對抗外界壓力,所以合伙企業始終是非常受歡迎的一類企業類型,有他自己獨特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