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的規定,企業進行年報的時間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在這一期限內,企業要及時通過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上一年的年度報告。
企業年報是企業在經營中必須要完成的任務,曾經這項工作叫做企業年檢,現在已經改為企業年報公示。有些剛成立的新公司不知道如何進行企業年報公示,下面我們就來看一看。
A:1.企業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信息; 2.企業開業、歇業、清算等存續狀態信息; 3.企業投資設立企業、購買股權信息; 4.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和實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信息; 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更信息; 6.企業網站以及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網址等信息; 7.企業從業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提供保證擔保、所有者權益合計、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信息。 其中,前六項信息按規定需要向社會公示,第七項信息可以由企業選擇是否進行社會公示。
企業的經營情況如何,除了老板和投資人需要了解外,社會各界都需要了解部分情況。所以企業每年都須對外公示一段時間企業年報,那么企業年報包含哪些內容了,請看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