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申請人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撤銷注冊通知書},同時繳納相關費用。要獲得這個通知書,該公司必須清繳所有欠稅及商業(yè)登記費。 2、稅務局長簽發(fā){不反對撤銷注冊通知書}。 3、在獲得由稅務局長簽發(fā)的{不反對撤銷注冊通知書}之后,公司必須向公司注冊處提交申請撤銷注冊文件及相關費用。 4、香港公司注冊處登憲報,(如沒有收到書面反對)公司正式撤消注冊。
4000-400-918
資訊、商城、客服、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