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與公司注冊代理簽訂注冊服務協議; 2、去工商局前臺辦理企業名稱核準; 3、刻章、并去銀行開設驗資賬戶并入資; 4、找銀行出具資信證明; 5、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書; 6、準備工商登記等資料、準備好符合條件的租賃合同及驗資報告書,辦理工商登記; 7、領取營業執照; 8、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9、辦理國家稅務登記證; 10、辦理地方稅務登記證; 11、開立企業基本賬戶; 12、基本戶啟用領取開戶許可證。
A: (一)代理記賬機構設立申請報告; (二)代理記賬機構設立申請表; (三)機構的協議或者章程; (四)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情況表(附表3)及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五)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情況表(附表4)及身份證明、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六)辦公場所產權或者使用權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七)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A: (一)3名以上持有北京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 (二)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 (四)有健全的代理記賬業務規范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A: (1)書面申請報告; (2)從事代理記帳業務資格申請表; (3)代理記帳機構章程、協議; (4)從事代理記帳業務的規章和財務會計管理制度; (5)代理記帳機構負責人的簡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檔案關系所在單位出具的會計工作經歷證明和職業道德鑒定。從業人員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從業資格證書; (6)電腦操作人員的會計電算化初級培訓證書; (7)代理記帳機構內部的組織機構設置說明和內部管理制度,包括財務管理、業務質量控制和檔案管理等各項制度。所在地的財政機關收到申請材料后,提出初審意見,報市財政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