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南開區要求的受理條件有: 1.經營場所要和經營的業務、出售的食品品種等相適應,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場所內的經營設備或設施也要和自身業務相適應,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經營場所內的設備布局等要合理,防止不同類食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A:在申請材料中包括了受理條件: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原件和復印件; 3.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身份證明原價和復印件; 4.食品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等; 5.要有和經營業務相對應的主要設備設施的布局、操作流程,還有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工藝流程、衛生設施等的示意圖; 6.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7.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相關資質證明,由國家/行業規定認可,或者本市規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有效培訓合格證明;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而針對不同經營范圍的經營主體,還有具體的其他要求: 1.針對會產生餐廚廢棄油脂的經營主體,像餐飲服務經營者和單位食堂需要提交油水分離器檢驗合格報告或屬于行業協會公示目錄產品的相關證明,以及餐廚廢棄油脂管理制度; 2.集體用餐配送、中央廚房提交運輸配送車輛情況、檢驗設施、人員的相關材料,加工即食食品的中央廚房還應該提交食品安全標準,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還要提交生產能力驗證材料; 3.各類飯店、飲品店保證公共場所衛生的規章制度; 4.申請人委托他人提出許可申請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