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變更(改制)登記申請書(公司備案申請書)原件,A4紙打印件,一份。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正本及副本。
3.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決定原件,A4紙打印件,一份。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由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
4.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原件,A4紙打印件,一份。《原執行董事決定》《新執行董事決定》。
5.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A4紙打印件,一份。依據公安部門的要求填寫。
6.《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權委托書》原件,A4紙打印件,一份。加蓋公司公章。
7.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的股東決議或董事會決議原件,A4紙打印件,一份。應符合章程規定的股東表決比例,自然人股東親筆簽字,法人股東加蓋公章。
8.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A4紙打印件,一份。紋路清晰,比例一致。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A4紙打印件,一份。紋路清晰,比例一致。
10.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原件,A4紙打印件,一份。依據公司章程或有關法律規定填寫
11.(變更董監高除1-5項資料外還需提供)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決定或股東會決議原件,A4紙打印件,一份。根據公司法規定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前通知全體股東;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者全體股東另有約定的除外。股東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12.(變更董監高還需)對《公司法》和章程規定公司組織機構人員任職須經董事會、監事會等形式產生的,還需提交董事簽字的董事會決議、監事簽字的監事會決議等相關材料。原件,A4紙打印件,一份。董事會和監事會的召集與主持以及表決的方式需要遵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