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公司形式的變更就是在公司一直存續的前提下,把公司的組織形式予以改變,使公司從一種組織形式變為另一種形式。公司組織形式變更的主要條件和程序是:
1)首先就是公司要擬訂公司變更的方案,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通過變更決議,《公司法》規定公司組織形式變更決議采取絕對多數決原則,絕對多數決是指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三分之二以上通過,股份有限公司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還要編制公司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的目的是確定公司股東權益和責任。
2)實踐中的公司組織形式的變更大多數是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的條件是要符合法律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條件,同時還要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領取到新的變更后的營業執照公司變更程序才算完成,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還有很重要的一部就是對公司的股份和資產進行處理,公司折合的股份總額應相等于公司凈資產額。
3)變更后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果需要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要求公司公開募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募集資金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