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的四個構成要素有:
一、侵犯著作權需要具有違法性造成損害事實的行為必須具有違法性質,行為人才有賠償責任。
二、需要具有侵犯著作權的損害事實損害事實通常是指侵權人所實施的行為客觀上給受害方帶來了傷害。
三、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權的因果關系只有當侵犯著作權人所實施的侵權行為與損害后果存在因果關系時,侵權人才承擔責任。
四、需要存在侵犯著作權的主觀過錯在侵犯著作權的行為中,在適用過錯責任的場合,主觀上有過錯的要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的規定,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