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條可以知道:子公司不因母公司破產而必然破產。
在法律上,子公司具有獨立法人地位,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稱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其財產和母公司的財產彼此獨立。
在法律責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財產為限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互不連帶。
母公司破產可能導致子公司可能的結果:
一,母公司破產可能導致子公司解散清算。因為母公司占有子公司的多數甚至全部股份,母公司可通過召開子公司的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依照法定程序解散子公司,對子公司的財產和債權債務關系進行清理、處分和分配,以了結其債權債務關系,消滅子公司法人資格,收回子公司的剩余財產用以破產清算。
二,母公司的破產并不必然導致子公司歸于消滅。母公司可將其對子公司擁有的股份在評估基礎上進行轉讓,轉讓所得納入破產財產,但子公司的法人資格仍然保留,子公司的股權結構發(fā)生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