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經營許可證也就是ICP經營許可證——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是通過互聯網向上網用戶提供有償信息、網上廣告、代制作網頁、電子商務及其它網上應用服務的公司必須辦理的網絡經營許可證。國家對經營性網站實行ICP許可證制度。
根據國家《互聯網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就屬于非法經營。
未取得經營許可或未履行備案手續,擅自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的,由相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給予罰款、責令關閉網站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如何辦理
(1)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需要到當地通信管理部門申請ICP經營許可證或備案。通信管理部門是指各省通信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通信行業管理辦公室。可以先通過撥打相關部門的電話,進行咨詢;或者通過網絡查詢相關部門的網站信息,獲取辦理流程及所需資料。
3.提交所在省通信管理局審批
4.審批通過領取證書
電信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網絡經營許可證(互聯網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完成對材料的初步審查。
對申請材料齊備的,向網絡經營許可證申請者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
對網絡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不齊備的,書面通知申請者補齊,網絡經營許可證申請者將材料補齊后,電信主管部門應當在15日內向ICP申請者發出受理網絡經營許可證申請通知書。
電信主管部門應當自發出受理申請通知書之日起60日內完成審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