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經營的過程中難免會遇到被列入經營異常的情況。企業的經營者要多多了解其中的緣由,避免出現這些情況,也要了解問題發生后該如何解決。
一、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的原因
(一)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二)企業未按照工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三)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四)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哪些情形會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滿3年仍未依照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國家工商總局或者省工商局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與原因相對應的解決辦法:
針對第一條,企業未在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信息,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解決辦法:首先先補上缺少的年度報告,然后提交,在成功提交后,需要去工商部門提交移出異常申請,在工商部門查詢核查后,經營異常記錄下,就會出現移出的時間和原因等字樣。
針對第二條,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解決辦法:分2種情況,如果企業注冊區和實際辦公地點均是同一地址時,企業主直接去工商部門提交移出異常申請即可,同時在以后的經營中,注意接聽和配合工商抽查即可。
而第二種情況則是大多數企業常見的,注冊地點和實際辦公并不在同一點,或者注冊地點因為各種原因,無法查詢等,要變更真實可核查的地址,在新營業執照下來后配合核查,然后提交移出異常經營申請,在以后的運營中,注意自己的經營合法合規。
第三和第四都是需要企業主根據自身的異常情況加以改正,再提交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