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是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商品房的批準文件。
其主管機關是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證書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一印制、辦理登記審批和核發證書。
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核準條件
我國對商品房預售許可核準的條件規定如下: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
(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
(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預售商品房,除應當符合法律、法規已有規定外,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多層建筑已完成主體結構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層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體工程;
(五)、房地產開發企業向市、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品房預售登記時,除應當提交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文件外,還應當提交標準地名批準文件、拆遷戶安置情況說明和市、縣(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形象進度的證明文件。
(六)、商品房預售方案。預售方案應當說明預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積、竣工交付日期等內容,并應當附預售商品房分層平面圖
三、申請材料目錄
1、商品房預售許可申請表--主管部門制式表
2、營業執照--需要原件
3、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需要原件
4、工程規劃許可證--需要原件
5、土地使用權證書--需要原件
6、施工許可證--需要原件
7、建設工程投資達到25%以上,以完成基礎工程的證明并需要工程形象進度符合規定的現場照片--各地要求不一致。
8、商品房預售方案--需要一房一價備案
9、預售款監管協議及專用帳戶開戶證明
10、土地上無房屋或有房屋未辦理房產證的具結書;原房屋辦理權屬登記的需提供注銷證明
11、施工合同及進度說明
12、土地使用權、在建工程設置抵押的,抵押權人同意辦理預售的書面意見及初始登記前解除抵押的書面保證
13、預測繪報告
14、業主臨時公約
15、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16、物業管理用房配置情況說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