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抵免是指準許納稅人將其某些合乎規定的特殊支出,按定比例或全部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以減輕其稅負。常見的稅收抵免一般有兩類,投資抵免和國外稅收抵免。
稅收抵免的價值取決于信貸的性質; 某些類型的稅收抵免被授予特定地點,分類或行業的個人或企業。與減少應稅收入金額的扣除和免稅不同 ,稅收抵免減少了實際欠稅金額。
稅收抵免的四個內容:
一、打破“稅收抵免”
當局能通過稅收抵免來增進特定行動,例如用效力更高的裝備代替舊裝備,或通過下降住房總本錢來幫忙處境晦氣的納稅人。
稅收抵免比稅收減免或免稅更有益,由于稅收抵免削減了美元的稅負。固然扣除或寬免依然會削減終究的納稅義務,但他們只可以在個人的邊際稅率范圍內那樣做 。例如,15%稅率的個人能為扣除的每一個邊際稅美元節省0.15美元??墒?,信譽額度將削減1美元的納稅義務。
二、不可退還的稅收抵免
不可退還的稅收抵免是直接從納稅義務中扣除的項目,直至納稅義務等于0美元。任何逾額不可退還的稅收抵免都不會被使用(例如,通過賜與納稅人退款),由于任何可可以進一步下降納稅義務的金額都不會被付出。
不可退還的稅收抵免對低收入納稅人發生負面影響,由于他們常常沒法使用全數信貸。不可退還的稅收抵免僅在陳述年度有用,在提交退貨后到期,而且可可以不會轉入將來年度。
截至2017年,不可退還的稅收抵免的具體示例包羅領養,扶養后代,賺取外國收入和付出典質貸款利錢的福利。
三、可退還的稅收抵免
可退還的稅收抵免是最有益的信譽,由于它們是完全可退還的。不管納稅人的收入或納稅義務怎么樣,他都有權取得全額信貸。即便可退還的稅收抵免削減了低于0美元的納稅義務,環境也是如此。在這類環境下,納稅人應當退款。
截至2017年,最受接待的可退稅稅收抵免多是所得稅抵免(EITC)。其他可退還的稅收抵免可用于教育,醫療保險和扶養后代。
四、少量可退還的稅收抵免
一些稅收抵免能少量退還,這既能削減應納稅所得,又能下降納稅義務??缮倭客诉€的稅收抵免的一個例子是 美國機遇稅收抵免,按照新的稅收立法,該稅收抵免將從2018年最先實行。
假如納稅人使用$ 2,500稅前扣除的全部少量之前下降了他的應納稅額$ 0,其余可作為可退還的信貸到他較小的40%信貸或$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