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擔心,如果公司變更了,用原來名字簽訂的合同還有效嗎?如果以前的名字存在債務或是訂單,改名后還應該繼續履行嗎?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看一看:
公司名稱變更后,仍需要對原公司名稱簽訂的合同負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公司所簽訂的合同生效后,當事人不能因公司名稱變更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因此,原公司名稱簽訂的合同并不會因為公司名稱變更而導致合同失效,合同依然有效有法律約束力,而變更名稱后的公司,仍要履行原公司名稱所簽合同產生的法律責任。
公司名稱變化不會影響之前的買賣合同
,因為公司名稱變化不會引起公司相關法律關系的變化,變更前公司的相關權利義務由變更后的公司承受。企業在對外經營過程中,如果遭遇對方公司發生名稱變化的情況,找變更后的企業繼續履行即可。
公司名稱變更的,
變更后的公司自然承受變更前的公司的債權債務
,所以,在公司變更后,對在變更前所簽訂的合同是不需要重新簽訂的,應由變更后的公司繼續履行合同,享受合同權利并承擔合同義務。
企業對外簽訂合同和協議的效力不因為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改變
。因為企業本身是獨立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和責任能力,也有獨立的民事行為和責任權利。法定代表人只是法律規定的企業的代表,其行為的代表企業作出的,必須由企業承受。如果合同上蓋有企業的蓋章,更加同法定代表人沒有直接關系,完全可以認為是企業的獨立行為。
企業名稱變更后,仍然需要承繼名稱變更的權利和義務
,對外簽訂合同和協議的效力也不因此而改變。當然,為了穩妥起見,可以簽訂補充合同或者協議,明確前后關系,確認原來的合同或者協議繼續有效。
綜上所述,企業改名會繼承原先所有合同,各種權利義務都不會改變,如果有任何企業改名問題,歡迎電話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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