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多人打算成立一家公司,但是工商局要求有法人、財務負責人、監事、辦稅員,這些人員都是什么職責?他們之間可以兼職嗎?
那么首先,我們來看一下他們的職責都是什么?
法人代表:
公司法人代表是按照公司章程中的規定,由董事長、董事或者經理來擔任的,并且依法進行了登記,我國的法律對企業實施的是單一法定代表的制度,一般認為,法人代表的是企業的唯一代表人。
財務負責人
:財務的重要職責就是對未來做預測,根據公司未來的戰略提前進行財務預測,從財務的角度做好融資,做好成本的控制為企業和企業高管的決定提供良好的資金保障,確保企業的戰略能夠順利的實施好。
監事
:也可以稱為監察者,他是負責監察公司的財務狀況,對于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職務執行情況依照公司章程進行監督。
辦稅員
:這個職位指的是幫助企業到納稅部門進行稅務事項的人員,包括為公司辦理納稅手續,進行保障,購買發票、變更稅務信息等行為都包含其中。
財務負責人需要會計證嗎?
這里是不必要的,這里的財務負責人不能由法人兼職,也不能讓監事進行簡直,財務負責人可以減只辦稅員。
監事可以讓法人兼職嗎?
監事在法律中是不能讓法人兼職的,而且也不能讓財務負責人兼職。
以上就是關于注冊公司必備的一些崗位和他們的作用和兼職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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