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
依據《公司法》的相關條約,有限責任公司的權力和認繳的出資是相同的,加入不出現股東逃跑的情況,一切股東們是只需要承當認繳資額的有限責任的。
有限合伙企業
一般合伙人能夠通過對合伙業務的控制,然后達到合伙企業的控制,可是一般合伙人對這個合伙企業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但
另外
的
合作
人,是不用
啊
合伙企業處理事務
得
,同時也不擔
合作
企業承擔責任。
兩種公司形式的表決權如何核算
關于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表決的權力是由股東會
定
的,除非公司有另外的規章
習慣
,股東的權力是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處理
繳納
的。
關于有限合伙企業
,
企業決議是依據合伙協議進行表決的,假如合伙協議中沒有規則,或許規則的不是很明確,則實時一人一票的管理決議,假如超過半數則辦法通過。
兩種公司形式的交稅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在有利潤后要交納企業所得稅,然后分到個人再收取個人所得稅
有限合伙企業本身是沒有交稅責任的,在分到個人今后再進行收稅,交納辦法按照個體戶的形式交稅,然后
才會交
個人所得稅。
兩種公司的出資方式不同
有限責任可以用貨幣,也可以是實物,知識,或者任何可以用貨幣進行估計的不是貨幣的出資
有限合伙則出資方式更加靈活,可以是知識,使用權等,這些可以根據需要進行估價,也可以是所有合伙人商量的結果,對所有合伙人進行評估機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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