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總公司
一、
概念:
首先總公司控制分公司,對于分公司的生產經營、金錢、人事都有指揮監督的權利,具有廢人的所有權利,但也需要分公司承擔責任。
分公司與總公司是相應的法律一組概念,是指對分公司具有法律效力的獨立個體
二、
聯系和區別
分公司是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的,其所有財產都是總公司的一部分,記賬時會計入總公司的資產債務
分公司有負責人,但這個管理者還不是法人,沒有法人的權利,也不能承擔民事責任
設立一個分公司和設立一般的公司程序并不相同,設立分公司僅僅需要辦理簡單的登記就可以開設
子公司、母公司
一、
概念
首要母公司是指擁有另一個公司抵達程度的股份或許通過協議對另一個公司進行實踐控制的公司,是有法人資格的。而子公司是一個和母公司相應的一對法令概念,是指一定比例的股份是被另一個公司控制的公司,不過子公司也是公司,具有法人,可以承擔民事責任。
二、
聯系和區別
首先,子公司是受母公司控制的,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事件都有實際控制的權利,這個權利可以直接決定子公司董事會的組成或者直接行使權利。
子公司和母公司的關系是由股份或是控制協議產生的,如果一個公司對另一個公司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份,那么就可以對這個公司進行實際控制,但是由于在實際情況下,很多時候股份是很分散的,很難達到控制股份,所以有時候除了控制股份還會通過千燈一些契約協議等,讓一個公司完全控制另一個公司。
雖然母公司對子公司是實踐控制的,但子公司是有自己的法人的,擁有自己的公司章程董事會等,也有自己的獨立財產,獨立承擔自己的債務,母公司不會受到任何連帶責任,子公司的設立需要嚴厲按照規章,辦理相關手續才能正式營業。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