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份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是不能向公司進行借款的,而公司的股東可以借款,當股東需要用錢的時候,有時不能等到分紅則以借款的名義拿錢,但是向公司借款需要注意,借錢不能隨便借,否則擇優抽逃的風險。
那么股東應該怎樣向自己的公司合法借錢?關鍵在于怎么借!
首先在公司法的規定下,公司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有限責任公司,一種是股份公司,這兩種都是法律的法人,股東像公司出資以后,則這部分資金所帶來的收益就都是公司的了,作為股東的我們并不能直接占有,所以公司的錢并不等于是股東的錢,那么既然公司的錢并不都是股東的錢,那么股東如果想像公司借錢就一定要履行一定義務,滿足一定的程序。
那么如何才能正確的避開借款的種種雷區?
一、
有限責任公司和個人公司應該充分尊重規定
我國有限責任公司或者一人回公司都對借錢沒有規定的,因為這些公司形式具有很強的合作性質,其中假設所有的股東都是互相了解的,是互相信任的,以這種形式進行合作的。所以現在的公司法中,對公司法的借款行為并沒有明確的禁止規定。在司法上一般認為是可以提供借款的,但是還要看公司的相關規定,如果在公司的章程中有要求,則需要按照公司章程完成相應手續和滿足要求。
二、
對于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規定是以資合性為主的,所以法律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其中要求公司不能直接或者間接的對公司的董事等高等人員進行借款。但是對于股東則沒有相關規定,所以主要還是要以公司章程的規定為主,一般來說,股東向公司借款需要通過股東會或者董事會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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