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冊商標的公司就像是裸奔的公司,都是在被侵權的路上狂奔。
一個公司的商標如果不進行注冊,則不受法律保護,假如別人已經注冊了這個商標,還有侵權的危險,最早運用的人反而不能再繼續運用這個商標了。《商標法》中規定,商標選用的是注冊制,先注冊則能優先權,對于沒有注冊過的商標來說,不管現在這個公司已經使用了多久了,只要這個商標被注冊,那么就一定要把使用權釋放給別人。
因為沒有注冊商標而引起的的侵權事件很多,從兩千年,我國已經注冊的商標已經百萬,在新注冊商標的時候,如果沒有申請,被駁回的可能性可以達到百分之七十,也就是說,沒有注冊商標的,在使用的過程中侵權的可能性也是百分之七十。
商標是一個無形的資產,對企業來說是無比珍貴的,注冊商標是取得專利權的前提只有注冊的商標才能獲得保護,這是和其他專利一樣,是公司的核心財產之一,可以為股東創造利潤和價值。
注冊后的商標可以幫助企業進行宣傳,擴大市場的競爭優勢,有了商標,也就有了市場,有課自己的品牌形象,相對于廣告來說,商標的經理更加靈活,宣傳更加廣泛,消費者在選擇的過程中會根據經濟實力和自身情況對品牌進行選購,記住商標就是記住了品牌的優劣,能夠通過復購為公司帶來長久的利益。
商標也是很多招投標和電商品臺的敲門磚,天貓網店需要有注冊商標才能入住,這樣不但保護了品牌方,也是保護了小品牌企業免收盜版,侵權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