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和版權登記是兩回事,擁有了商標權并不等于擁有了商標的版權。
在商標注冊過程中,有些人雖然成功注冊了商標,但是被被人起訴,原因是侵犯了別人商標圖案的著作權;還有的人給商標進行了版權登記,卻被別人搶注了商標,然后就借助版權讓別人的商標撤銷或者無效。
這兩種維權過程都是需要耗費時間精力的,那么,我們應該怎樣避免這類情況的發生呢?
首先,我們來了解商標和版權的區別。
1、二者的申請機構不同
商標的申請要去商標局;版權的申請是通過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登記的;
2、保護對象不同
商標權保護的對象是經國家商標管理機關核準注冊的商標;而版權則是保護的是在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登記的作品
3、保護期限不同
商標的有效期限是10年,在這十年里商標受保護,十年后需要及時續展;而版權保護期限是作者的一生直至作者死后50年。
版權登記有哪些好處呢?
1、版權登記能夠更好的保護商標。因為商標是按類別保護的,如果商標沒有做全類保護,那么版權登記就能發揮更好的輔助保護作用。
2、版權的申請周期比商標的申請周期短,版權證書能夠在商標核準注冊之前起到商標防御的作用。
3、版權能證明商標的歸屬權。是在商標糾紛時的有力武器。
4、版權是一種權利的證明,進行版權登記后,其他人不經過權利人允許使用商標就等于侵權。
5、當美術作品被他人申請注冊商標,這時就可以利用版權在先權進行異議或無效。
了解這些后,可以知道,版權和商標同時登記注冊是最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