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的法律中,視頻,文本的版權就是著作權,是受著作權法來控制的,著作權法中對這些作品的形式做了很多定義,其中有一種就是文字作品,因此,著作權是保護文字作品的,這里說的文字版權準確來說是文字作品的著作權,文字作品的版權爭端一直都是存在的,很多時間以前,每天媒體也會對文藝版權進行報道,有的編劇對自己的文字作品認識模糊或者對于哪些屬于版權的部分不夠清晰,這導致了很多關于文字版權相關的官司,下面小微就來和大家說說如何更好的保護文字版權。
為了保護文字版權,首先要做的就是保留證據,這里要保留的證據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權屬證據,一部分是侵權證據,雖然作品創作完成就有著作權,但是如果遇到訴訟,還是需要證據的,對于沒有申請文本版權注冊的作品來說,就相當重要了,例如在出版物出版時留的底稿,或者是作品上傳的截圖時間等,可以打開自己的創作中心,找到自己的上傳時間和上傳內容,這可以作為我們創作的基本證據。對于對方侵權的內容也要及時保留,進行證據的采集。
例如編劇,用文字描述的形式完成了整個節目的設計,之類可以是原創的故事,也可以是對現有作品的改編(當然要獲取授權)在創作好后,劇本會交給導演審核,如果沒有通過,則會進行二次創作,這里面酒設計到劇本的修改,關于修改部分的版權也是歸于編劇的,在最終核實后,要注意保留證據,例如電子郵件,合同。當然最好的辦法還是盡快進行版權登記,獲得著作權登記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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