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控制人是對公司有實際控制權利的人,這個詞是一個中性的概念,本身是沒有褒貶之意的,但是有的事件的不能否認的,現實生活中確實有人使用實際控制人控制公司的能力損害公司其他人的利益,現在法律司法解釋中對于如何審查認定公司實際控制人并沒有明確的細則,只有原則性上的規定,因為在事實上確實缺少實際操作的方法和標準,通多復雜的表象發現公司真實的操縱者,這樣可以更好地保護公司的權利并且完善公司治理的真正意義。
現在大多數的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公司,這讓對實際控制人的評定更加困難,因為有限責任公司是有封閉性的,所以他的實際控制人會更加隱蔽。
一
對實際控制人與股東的關系
在進行實際控制人的評定中,其實是包含三個維度的,主體、主觀意圖、控制力
首先根據法律規定,根據控制權所有權分離的原則,股東并不是實際控制人,原則上一個人是不是實際控制人與公司是否是公司的股東并沒關系。
二
判定實際控制人的方法
通過工商查詢,查看公司的股權結構,查看股東控制鏈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超過百分之五十的股權人可以享有表決權,對股東大會的決議有重大影響的股東可以是實際控制人
另一個控制公司的辦法是間接控股,可能是通過中間公司或是金字塔的持股結構,或者通過他人來持股的方式。
股權代持,股權代持并不是罕見的,因為他不是能從工商資料中得到的,而且代持的股東和實際出資人并沒有親屬的關系,這導致比簡介持股更加隱蔽,通過間接控股人的影響,可能會對公司的決議產生重大的影響,這樣的出資人可以認定為簡介持股的股東,可能會成為實際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