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商標是注冊越來越難了,還有些情況是商標已將在使用了,但因意外情況被他人搶注,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呢?
當你認為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搶注,侵犯了自己權利的時候,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商標異議
如果商標的在先權利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商標局初審所告知的公告不合法,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并提供充分的理由說明不應該對該商標予以注冊。
2、無效宣告
如果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商標法》中的相關規定,或者是以非正當手段注冊的,其他單位、個人有權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注冊無效的宣告申請。由商標局宣告無效的商標,其商標專用權將被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3、撤三
對于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商標,任何人或任何單位發現這種現象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也就是“撤三”。
4、法院
若申請人對商標局和商標評委的決定都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針對商標做出的以上規定,是為了加強大家的商標意識,給予商標權利人保護權利的途徑,同時也是為了讓公眾監督商標審查工作,從而減少審查的失誤。所以,當我們的權利受到侵害,就要運用法律武器努力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