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始人都是公司早期風險的承擔人,人力資本和互聯網初創公司,科學的架構基本是要滿足下面這些人的訴求:
創始人:
創始人的角度來看,創始人本質上是求取控制權,所以早期做架構設計時要考慮到創始的控制權,因此一般創始人需要比合伙人平均持股要大二到四
倍。
合伙人:
合伙人是創始人的追隨者,是因為合伙價值觀高度一致導致合伙人是公司的所有人之一,他們通常希望能在公司有一定的話語權,因此需要拿出一部分股權來分給合伙人。
核心員工:
核心員工一般看重的是分紅權,他們在公司高速發展的時期非常重要,在早期將公司的股權中以后要發放期權的部分預留出來,大約可以預留百分之十到二十,這樣等公司快速發展時就能排上用場了。
投資人:
投資人要求的是高回報,對于比較優質的項目,他們希望能快速進入,快速退出,投資人的優先清算和優先認購是十分合理的訴求,創始人在面臨這些訴求的時候需要有所理解。
關于創始人的話語權
1
創始人持股比例:從原則上表示,聯合創始人持股的最好的比例是百分之十到二十,創始人持股應該是合伙人的二到四倍。
2
持股的三種方式
直接持有:工商登記的各自持有的股權,登記的部分股權。
創始人代持:這部分股權是不顯示的,這部分是不成熟的股權,是創始人登記的股權。
持股平臺:這種情況需要首先需要創建一個合伙企業,創始人是GP
,被激勵人是
LP
,這種基于合伙的特殊性
GP
是絕對的控制人,因為這種方式比較穩定,所以很多企業做股權激勵時會采用這樣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