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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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融資以后,
ofo
還是沒有挺過,關于
ofo
死亡的原因,爭論有很多,其中一票否決權是很重要的一點。
為什么說ofo
死在一票否決權呢?首先我們看看
ofo
都有哪些投資方:滴滴出行、經緯中國、阿里巴巴、真格基金,這些都是優質的投資方,一般來說,這些投資方投資一個企業,作為小股東如果沒有一定的話語權就很容易被大股東濫用權力造成財產損失。但是也有例外,比方說創始人不行繼續奮斗了,將公司給了其他公司,這時大股東就會直接將自己的股份賣掉,其他的小股東沒有話語權,只能眼睜睜看著公司給大公子,自己的股份也難有變現的時候。
所以為了保護小股東的權利,一般來說投資人都會給一些重要的投資人一票否決權。
什么是一票否決權呢?就是擁有否決性質的股份,關于公司的一些重要事件,比方說合并,分離,解散等決策都是可以一票拒絕,到那時那些不大的事情,只需要一半股東同意的,就不能拒絕了。
在ofo
的股東協議中,
ofo
每次融資的額度超過限定額度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時就有一票否決權了,這種權利第一次使用是在
2017
年。
這個時候摩拜和ofo
正在考慮合并,這是由他們的共同投資方騰訊、滴滴、主導的,其中的要點是,滴滴董事長擔當董事長,摩拜和
ofo
的創始人一起擔任
CEO
,也就是聯合
CEO
的形式,同事也承諾,六個月后
ofo
的創始人就是唯一的
CEO
了,但是這一切都要兩個創始人放棄一票否決權。
最后ofo
選擇使用一票否決權,合并失敗。
同樣的還有多次聯姻,這些決定讓ofo
失去了最佳的發展機會,也讓單車泛濫,市場飽和,
ofo
也慢慢陷入困境,雖然最后創始人改變想法,倒是話語權已經不再手中。
Ofo
最終因為創始人的一票否決權失去機會,落得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