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
勞務派遣通常指的是派遣公司聘請勞動者,然后和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然后找到需要用人的用工單位,根據用工單位提出的要求和勞動者自身的意見,派遣了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去用人單位,用人單位按照需要進行指揮和監督勞動者勞動的新型用工形式。
勞務派遣只是一個臨時的用工方式,這種用工形式只能是臨時的或者是輔助的在可以被替代的工作崗位上進行辦公的勞動。這里說的臨時通常指的是存續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關于輔助性,指的是,勞務派遣的工作崗位不能是主營的崗位,只能是一些邊緣崗位,可以替代的指的是這里的勞動者如果因為學習,休假等各種問題,導致工作不能繼續下去,應該有合適的其他勞動者可以替代完成。
我國對于勞務派遣做出了勞務派遣崗位不能超過百分之十的規定,但是有些企業韓式大量的使用勞務派遣人員,有的企業甚至讓勞務派遣人員在主要有業務上工作,部分的企業甚至比例超過了百分之三十,這明顯是一個違法行為。如果需追究的話可能會找到每個人五千到一萬的罰款處理。
勞務外包
勞務外包指的是用人單位將一些不是核心的工作交給別的機構完成的用工形式,這里需要是公司需要用自己的人完成核心,職能的工作,非核心的輔助的工作是交給專業機構來完成的。
通常情況下,這里的外包內容主要有生產、倉儲、輔助的外包,比方說保安、保潔、餐飲等、還有一些短期的項目外包,人力外包,培訓外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