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商標風險,最常見的就是品牌宣傳出來了,但是商標不是自己的,這里說的就是未注冊商標風險,注冊商標可以說是過五關斬六將,是安全可靠的受到國家認可的,但是注冊完商標就萬事大吉了嗎?在實際使用中注冊商標的使用和管理可能面臨更多風險。
商標是建立在商品和消費者之間的識別通道,企業可以通過商標來宣傳身份和宣傳商品,消費者可以通過商標來選擇和評價商品,注冊商標經過國家審查有顯著和可識別的特征。商標無異于是用戶認識企業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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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的經銷商將注冊商標作為企業字號
看似經銷商使用公司商標注冊字號的行為是一種經營活動的衍生,有一定合理性,但實際上卻隱含風險,如果授權解除,經銷商繼續使用這個企業名稱的行為是不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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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授權的經銷商將商標作為招牌
從經銷商進貨售賣,然后在門頭標明商品信息是合法的,一般認為也是對商標的合理使用,但如果不加限制,商標的使用超出了正常標示商品的范圍和必要,將會應縣商標注冊人的貧家,商標注冊人表達的信息控制損害商標的識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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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的使用人同時使用其他商標
商標的使用中,不同生產者使用的識別通道是一致的,這就是商標許可制度存在的意義,但是如果商標在使用的過程中還是用了其他主體的商標,可能讓消費者混淆,導致商標的實用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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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商標在競爭對手中被私用
除了違法的貶低競爭對手的對比廣告,在案件中也經常出現使用其他商標優勢進行宣傳的情況,比如寧城和茅臺的捆綁廣告詞,就是利用了茅臺的高知名度,對比寧城,雖然這樣的對可能是善意的,但是大多數時候是單方面的對比,沒有考慮商標人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