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債務人如果沒有辦法在債務到期之前清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于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的申請。那么為什么要申請破產,要如何利用這項權利?
債權人申請破產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債務清償程序除了訴訟,可以走破產程序,他的主要目的是保護所有債權人獲得公平的清償,一般來說,債權人如果可以通過其他方式,例如民事訴訟、強制執行等程序等到清償,則不會申請債務人進入破產程序,除了特殊情形,破產程序會比民事訴訟或強制執行更有利于保障債權人的利益。
破產程序開始后將終止民事執行程序,如果一個債務人已經被其他債權人申請了強制執行,但是我方并沒有申請,結果可能對我們債務造成損失,可以考慮申請債務人破產,終止其他債權人的民事程序。因此破產程序對于強制執行中有劣勢的債權人更有利。
債權人什么時候可以提出破產申請?
破產申請必須在債款人滿意破產原因的時候,常見的破產原因是企業法務不能清償到債款,并且資產不能清償所有的債款或許明顯短少清償才能。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只要能確認債款人不能到期償還債權人的債款就可以立案破產原因主要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不能清償到期債款而且自查不能清償全部債款,另一種是不能清償到期債款而且顯著缺少償還能力,這些都需要債權人先舉證證明,債務人可以對原因提出異議,并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