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公司在商標使用上或多或少可能存在一些誤區,這些行為如果不認真學習處理就會有吊銷商標罰款等影響,那么常見的誤區都有哪些?今天小編就和大家聊聊這些誤區
誤區一
先試用后注冊
商標法中規定,申請商標需要有顯著的特征,方便識別不能和他人的合法權利進行沖突。
這個涉及的是商標歸屬的問題,我國商標實行的是注冊在先的原則,商標的所有權屬于申請商標的申請人。
有的企業可能急于使用商標,就先使用了,然后再注冊,這里會存在一個隱患,如果喲法律商標方面的問題,法律將保護先注冊的一方而不是先試用的一方。
誤區二
法人注冊公司使用
這是企業注冊時的一個常見誤區,主要是商標是由于法人申請的,沒有任何手續的就讓公司無償使用。其中的風險在于,如果這個法人想要撤資禁止公司使用商標,則是公司可能需要給原法人支付高額的商標使用費用,公司會蒙受損失。
建議將有問題的企業轉到企業名下,以絕后患。
誤區三
超出范圍使用
商標注冊的時候需要選擇使用范圍,使用的過程中也要嚴格按照使用范圍來使用,如果要超出范圍使用,則需要重新注冊,超出范圍的使用是不受保護的而且有侵權的可能性。
誤區四
自主高邊商標注冊信息
商標在注冊工程中,需要標注商標、注冊人、地址等事項,在公司經營過程中這些信息可能會改變,如果發生改變則一定要及時到工商部門改正,如果逾期沒有及時改正的,商標部門可以撤銷這個商標。
誤區五
商標許可不備案
商標可以給別人使用,前提是進行商標許可備案,對于只有許可合同但是沒有進行備案的,如果以后發商標問題,則法律會支持無過錯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