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是公司必不可少的一個機構,成員數量大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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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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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東及比較少的公司和規(guī)模比較小的公司可以不設置董事會,而是設置一個執(zhí)行董事,這里的執(zhí)行董事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
職工代表是董事會的必要組成部分
,如果是兩個以上的企業(yè)投資樹立的公司,則需要在董事會中樹立員工代表,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能夠有公司員工代表。員工代表是公司的員工經過員工代表大會或許其他的民主形式推舉出來的。
董事會需要設置董事長
,這是必須設置的。除此之外還可以設置副董事長。他們的選取方法都是公司章程中制定的,按照公司章程進行選舉。
董事任期
是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但是國家規(guī)定這個時間不能超過三年,但是可以連任,這樣每三年董事就需要接受股東的選舉,從而對董事進行監(jiān)督。
還有一種董事的任期制度是交叉制,如果使用
交叉任期制度
,選舉董事的時間就是交叉進行的,比方說董事的任期是三年,每年從新選出其中的三分之一,如果董事任期是兩年的,則改選其中的一半。
通過使用這種交叉任期的方式,可以維持董事會經驗的持續(xù)性,不會忽然改變整個組織,進而對公司運營造成麻煩,通過交叉人也也能方式積累的投票防止敵對公司惡意收購。這種交叉制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文規(guī)定。
如果董事想要離職
,但是一旦離職董事會就不能滿足合法人數,則需要董事繼續(xù)履行職務,直到股東選出新的董事,這樣可以保證董事會不會缺人空缺而讓公司陷入癱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