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做商標注冊的朋友在申請商標時都會遇到這個情況,明明在商標注冊前進行了商標查詢,但是申請的商標還是會被駁回。所以,商標局的審查人員駁回的依據是什么呢?如何才能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下面我們從商標的審查標準出發。
首先要注意兩個基本概念:
1
商標相同
指的是商標在視覺上沒有差別或者在使用中會讓公眾消費者對這個商品或者服務產生誤認的情況。
2
商標近似
兩個商標在字形、聲音、含義上近似或是在構圖或者注冊上與另一個近似,會讓人們對兩個商品或服務產生誤認的情況。
商標審核的一般標準
一
文字商標相同
商標相同指的是構成商標的文字在構成和排序是相同的,即使是在字形,文字大小上有區別也應該判定為相同的商標。
二
圖形商標形同
指的是商標設計的相同,或者看起來沒有差別,都會判定為相同的商標。
三
組合商標相同
指的是商標的字形、圖案的外形順序方式相同,或者商標看起來沒有差別。
商標近似的一般標準
一
漢字的構成相同,僅僅是字體不同,排列順序不同的應該配定位近似
例如“迪安”和“安迪”就是僅僅順序不同,屬于近似商標。
二
如果商標是三個或更多漢字組成,僅個別漢字不容不能判定為近似
三
英文或其他外語如果是四個字母以上的,單個字母的不同判定為近似
四
商標的自行發音一樣或類似,能夠判定為近似商標
例如“落奇”和“洛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