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槍易躲,暗箭難防。這句話在殺場和商場上都是適用的,專利上的靜靜有很多攻防方式,比如對已經授權的專利進行無效請求就是最常見的方式,很多企業當涉及有關訴求的時候如果正面對著干很容易產生直接的毅力沖突,所以很多公司進而使用稻草人來進行專利訴訟,進而迷惑競爭對手。
但是這種直接的起訴成功率并不高,因為專利無效程序對證據有相當強的要求,挑戰已經核實后的專利是很有難度的,如果所有人都正面對抗各自手握已有的專利,可能造成兩敗俱傷的情況,陷入雙方都無效申請的困境中,產生巨大的人力財力成本,最后不得不回到談判桌。
有沒有更加有效的保護權益的方式呢?答案是有的。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發明專利公告之后,任何人都可以對不合格的壯麗向國務院申請部門提出意見,并說明理由。這個理由人稱公眾意見。
為什么要用公眾意見?
安全:
如果通過前期的檢測和立項,了解到這個專利申請可以對己方的產品實施障礙而且并不好規避,這個時候公司就不能坐著,一定要提前進行柑橘,阻止對方專利授權或者盡可能雖小專利保護的范圍。
成本:
和無效程序相比,公眾意見的費用低很多,程序上的不同費用也是不同。
提前準備:
一切事物都需要提前做準備,如果提交了公眾意見,審查人員沒有采納,導致專利順利的通過了授權,呢嘛也可以根據現在已經提交的公眾意見,進行不同和完善,在完善好證據以后,就可以在短時間對專利進行無效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