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改名之后,涉及到的公司的相關權利義務也會產生變化。公章也需要根據公司的新名字重新制作,原來的公章就不具備法律效力了。但是在公司名稱變更之前,用原來的公章蓋的相關合同、協議或者其他文件還是有效的。
當對此發生疑問需要證明的時候,需要提供工商局變更登記信息,證明這兩個名稱是同一個公司就行了。當然,也可以選擇發布公告說明公章的變動情況。
公司名稱的變更流程
1、工商變更,如果企業要變更名稱,就需要重新進行核名,并提交變更名稱的申請;
2、變更名稱后還需要換取新的營業執照,要帶著之前的營業執照正副本去工商局辦理;
3、然后就是公章的問題,待工商變更完成之后,要在規定的時間內把原來的印章繳銷,同時拿著新的營業執照去刻章點從新把備案過的印章刻制;
4、接下來是銀行變更。要帶著上面弄完的營業執照和各種印章去開戶行變更開戶許可證、機構信用代碼證和其他印鑒;
5、另外還需要進行商標證書的變更;
6、除了上述的變更事項之外,還涉及到社保登記證、專利證、著作權證以及與公司經營業務相關的各種許可證都要做出相應的變更。
所以,公司名稱的變更是非常復雜的,如果不是必要情況盡量不要變更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