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發布的各種經濟政策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幾個字眼:“小規模納稅人”、“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這些名詞雖然看起來很相似,但是千萬不能將他們看成是一個概念,他們是有很大不同的。
小微企業
小微企業僅僅一個常見的叫法,嚴格來說,這個叫法并沒有嚴格的法令界定,比較接近的解說是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一些規則。這個標準依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收、財物總額等各種指標,這兒將16
個職業的公司劃分為三個等級,中型、小型、微型
。其中小微企業可以理解成小型和微型企業的統稱。
不同的行業可以依照工信部發部的表中規定的規范,判斷自己是小型還是微型
小型微利企業
這個是個嚴格的法律概念,在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實施條例中都規定了小型微利企業的評判規范,規范是不變的。
除了國家規定的特殊行業和禁止行業外,年納稅額小于300
萬,從業人數低于
300
人并且注冊資金小于
5000
萬的企業都是小型微利企業
小型微利企業、小微企業
不等于
小規模納稅人
納稅人的規模和企業的規模并沒有相應的關系,從上面的標準中也可以看到,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也可能并不小,他們既可以是小規模納稅人,也可以是一般納稅人。
一般來說一般納稅人是不享受小微企業福利的,小微企業的優惠政策應該綜合考慮,企業如果不清楚這個的話需要交很多稅款。
稅法上的個人
不等于
自然人
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單位和個人,能夠分為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這里的其他個人就是日常生活的自然人,并不是企業、單位、個體戶等團體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