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資、減資、企業股東的變化經常會造成公司注冊資金的變化,企業股東如果發生變化,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今天我們就來聊聊企業股權變動的四個事情。
一
企業所得稅是否需要在企業減資時繳納?
根據企業所得稅相關問題的公告中規定,投資企業如果撤回了被投資企業的資金,導致被投資企業減資,應該計算利潤,這時撤回獲得的資產相當于投資的一部分,利潤就是其中的差價,就是企業累計未分配利潤減去實收資本,確定股息所得,剩下的部分就是投資資產轉讓所得。
二
企業所得稅是否需要在企業增資擴股的時候繳納?
根據我國稅法的相關規定,我國企業所得稅由很多不同的種類,其中企業增資擴股屬于企業股東投資行為,這個可以直接增加企業的實收資本,也就是股本,這個并不算做應稅收入,不是企業應稅收入企業所得。
三
企業資本公積金增加股本是否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企業的股權發生溢價進而作為國內公積金轉化為股本的,不能作為投資方企業的股息,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四
企業沒有分配的利潤轉增股本的是否需要繳納所得稅?
“
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
”
,此項業務可分解為兩步
:
第一步,被投資企業向股東分配股息、紅利。其中,滿足居民企業股東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符合上述條件的,免征企業所得稅。
第二步,股東以分得的股息、紅利增加股本,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