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性質不同
表演權是著作權,表演者權是鄰接權,這是最大的法律性質的不同。表演權是著作權人依法對作品進行表演的權利,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表演權就是公開表演作品,通過各種方式對作品進行公開傳遞的權利。是著作權財產權的一部分,而表演者權是便沿著對作品表演產生的權利。
2
保護客體不同
表演權保護的是作品,表演者權保護的是表演。保護表演權是因為作者對作者進行了創作,所以保護的客體是作品本期。表演者權要保護的是表演者在表演中的一系列包括聲音、運動、形象等信息。
一個作品通常會有很多表演者,他們對作品進行了多次表演,因此表演者權并不只是一個人的,但是表演權的擁有者卻只有一個人,就是作者,因為無論表演多少次,作品本身并沒有變化。
3
權利主體不同
表演權是財產權,而表演者權既包括了財產權也包括了人身權。表演權是著作權中的財產權,權利內容無論作品是否發表了,表演者使用他人的作品進行了營業演出,必須給著作權人支付一些報酬。表演者權也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兩個方面,人身權表現為表演者身份和形象不能收到歪曲,而財產權表現為公開傳播、錄制、發行的相關報酬請求。
4
保護器不同
公民的保護期是作者死后的50
年,而表演者權的保護期限則根據內容不同有所差異。具體就是表演者完成表演后的
50
年,包括表演形象和其他權利的保護器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