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資金是創業者在注冊公司的時候遇到的第一個和生活知識無關的晦澀名詞,這也是第一個和日常的只是無關的名詞,這也是公司合規經營的重要事項,公司的注冊資金,指的是在公司成立的時候,銀行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也可以理解為投資者需要認繳的所有
資金。
注冊資金的實繳與認繳
過去注冊公司使用實繳制,需要驗資報告,說明有這些資金,現在注冊公司使用認繳制,也成為資本認繳等級制,工商局只會登記公司股東需要認繳的資金總數,但不會強制要求驗資報告,注冊公司需要將認定的資本設定一個期限進行分段認繳,但不需要在一開始就全部繳納完全。
但需要注意的是,金融公司、勞務公司、典當行等公司則不適用于認繳制。
注冊資金認繳并不是不需要實繳
在認繳制的寬松管控下,很多公司在工商登記的時候對外公示資產學到了上千萬甚至上億,但實繳的部分可能都不到百分之一,一些投資人甚至出資金額為零,但國家實施注冊資本的任教制度,并不是說可以只認繳不實繳,也不代表不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我國公司法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公司章程的約定,股東應該認繳足夠的出資金額,股東用貨幣的形式出資,讓貨幣足夠認繳的部分存入到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賬戶。
盡管我國沒有強制實繳的時間限制,股東仍然需要在公司章程規定的時間內認繳足夠的出資,否則出了需要補足繳納外,還需要承擔違約金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