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都是在不斷的發展的,規模也正不斷擴大,很多企業會有開分支機構的打算。這個時候企業老板就會面臨一個選擇,是開分公司好呢,還是開子公司好呢?這兩種形式的分支機構有什么區別呢?哪個更省稅呢?
首先,無論是對于企業還是對于創業者來說,核心目的都是為了準去更多的利潤。我們來舉個例子,看看一個公司設立分公司或者是子公司這兩種情況分別應該交多少企業所得稅。
假設A
是一個經營了很多年的服裝公司,公司老板打算
2021
年在很多城市開設店鋪,暫定開
20
個。因為都是新成立的,所以在利潤上每個分店都不會超過一百萬。
假如開分公司:
分公司是通過匯總繳稅的方式來進行繳納稅款的計算的,匯總之后利潤就會有很多,所以就會超過小微企業的標準了,在這種情況下就不能享受稅后優惠政策了,所以在繳稅的時候需要按照百分之二十五進行繳納,算下來大概是要五百萬。
假如開子公司:
子公司在進行稅款登記的時候都是每個子公司單獨進行的,因此,無論是在人員數量上還是收入上來看,子公司都符合小微企業的標準,那么在繳稅的時候要按照百分之五進行計算,大概需要一百萬。很明顯,與分公司對比,可以節省四百萬的稅款。
所以,各位老板在選擇的時候,如果只考慮節稅的問題,成立子公司是比較合適的。但是成立分支機構不能只考慮這個因素,最好還是從實際出發,去了解更多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結合實際情況綜合對比,這樣才能選擇更適合的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