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公司的發展逐漸壯大,有可能會涉及到更多的業務范圍,這時候就需要對經營范圍進行增項,那么對于有分公司的企業,是否需要把總公司和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一并進行變更呢?
是的,分公司需要和總公司的經營范圍保持一致。并且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能超過總公司的經營范圍。
辦理程序: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分公司營業范圍更改需要提交的文件:
一、去分公司所在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
1、公司法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法人簽署的《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
3、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關于成立分公司)復印件;
4、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
5、租賃房屋提交租賃房屋租賃協議原件及出租方的產權證復印件、租賃發票復印件;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
7、總公司撥款證明;
8、公司營業執照的復印件,加蓋公司印章。
二、拿到執照后,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1、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本單位公章;
3、需要單位法定代表人以及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正反面復印件各一份。
三、辦理期限
如果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和規定,相關部門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三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