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經過了道路運輸證的年審,還沒捂熱乎就丟了該怎么辦?熊孩子在車上玩,不小心將證撕壞了又怎么辦?別著急,下面告訴你如何補辦。
道路運輸證補辦主要有這幾個程序:
1.提出申請
如果道路運輸證真的發生了上述提到的情況,需要持證人向相關機構提出口頭的補辦申請,然后填寫好補辦申請表,其中包括具體的時間、地點、經過和證明人。這是第一步;
2.補辦登記
相關機構根據剛填好的表進行遺失補辦登記,后續情況會在道路運輸證發放臺賬的“補辦或異動記錄”中;
3.簽發待理
在申請掛失的期間,為了不影響車輛正常的運輸經營,機構會發放《待理證》準許繼續營運,一般有效期最長在一個月內;
4.聲明作廢
機構開具登報介紹信,持證者再到當地地級以上的報紙刊登作廢聲明,大家就都知道你的遺失件是不能使用的;
5.領發主證
機構人員在報紙看到聲明,將和道路運輸證中的營運證副頁號碼相符的主證交給經營者。新證下發時,在“核發機關”一欄中注明“補發”,再把登報的作廢聲明剪貼在最初的申請表上歸檔,并收取相應的手續費;
6.補辦終止
需要知道,道路運輸證一年內只能補辦三次,超過這個次數的將終止補辦。
還有一種臨時營運證,發放對象是轄區內臨時(三個月內)從事營業性運輸的單位。其發放的程序等和普通營運中大致相同,但還要加蓋“臨時”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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