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進出口權”是一道門檻,那么“進出口經營權”就是入了門后更加高的一道檻。能夠申請進出口經營權的,是已經擁有進出口權的企業。
對于生產企業來說,想要申請進出口經營權還有條件:
1.企業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且具備法人資格,并通過工商年檢;
2.注冊資本不低于200萬元(可以視情況放寬條件);
3.依法辦理稅務登記,并按規定通過稅務年檢;
4.法定代表人3年內沒有擔任過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被撤銷對外貿易經營許可)。
生產企業還要準備一下這些材料:
1.書面申請;
2.營業執照的副本;
3.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
4.《全國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復印件;
5.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6.對于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還要提交驗資報告(具有驗資資格的機構出具);
7.對于高新技術產業、機電產品生產企業,還要提交科技主管部門的證書復印件(或其他相關部門)。
除此之外,還要填寫進出口經營資格申請表、進出口企業代碼登記表和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權登記證書。
生產企業的相應審批手續有一定規定:
1.具體審批程序是,生產企業向外經貿委和經貿委提出申請,在通過共同審查并意見一致后上報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外經貿部會按照審查推薦名單,辦理進一步的批復手續;
2.國有大型生產企業提出申請,就可以辦理批準手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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