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標的必備要件包括兩項:
(1)應當具備法定的構成要素。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來的可視性標志,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圖形、字母、數字組合等,都可以作為商標申請注冊。
(2)商標應該具有顯著性的特征,顯著的特征可以靠設計者利用新穎的立意,獨特的設計來造成。
(3)通過使用特性和商品質量來展現出獨特和便于識別的標志,可以作為第二含義的商標注冊。
二,商標的法規禁止的條例:
(1)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或合法利益。
(2)不得違反商標法禁止注冊或使用某些標志的條款。
商標注冊需要的材料有:
申請人需要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和個體工商戶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許可證的經營范圍必須與申請范圍一致。
所需注冊的商標圖案必須清晰、干凈。
使用肖像作為商標的,應當提供經公證機關公證的肖像所有人授權委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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