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經營許可證和流通許可證本質上沒有區別,都是用來規范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兩個許可證是新舊交替的關系,現在食品經營許可證代替了食品流通許可證。
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內容有:
1.發放條件;
2.發放程序;
3.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其他關于許可證發放的內容。
2015年隨著相關《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頒布和實施,食品流通許可證就被廢止了。現在想從事餐飲服務、食品出售等業務的朋友,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就可以了。
以下是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相關信息,可以幫助更好地了解這兩個證件:
1.《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在2015年10月1日由食藥局發布并正式實施,將之前的食品流通許可和餐飲許可合并成了新的食品經營許可。二者最根本的區別就是,一個現行,一個已廢止;
2.根據國家《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在中國,凡是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的,都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才算合法經營;
3.原有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其發放、發放的條件、程序和其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問題作以規定。從事餐飲服務、食品出售的經營者要遵循先證后照的原則,如果沒有獲得前者審批文件,則不能辦理手續;
4.2015年11月10日,隨著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的廢止,這一許可證將不再被應用,取而代之的是食品經營許可證。
不同地區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條件、材料也各不相同,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查詢小微律政往期相關文章,了解更多辦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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