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可能一直有聽到,想要出售食品等必須要先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但是食品經營許可證它又包括什么項目呢,誰需要辦理呢?今天小微律政會為大家進行總結。
首先明確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對象:
1.食品銷售經營者;
2.餐飲服務經營者;
3.單位食堂。
這三種主體業態需要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下面的食品銷售經營者就更詳細了:
1.商場超市;
2.便利店;
3.食雜店;
4.食品貿易商;
5.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
6.網絡食品銷售商等。
而餐飲服務經營者又包括:
1.普通餐飲,分為特大型(面積大于3000㎡)、大型(面積在500㎡-3000㎡)、中型(面積在150㎡-500㎡)、小型(面積在20㎡-150㎡)、微型(面積在6㎡-20㎡)餐飲;
2.中央廚房;
3.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單位食堂包括學生、托幼機構、職工、工地、養老機構食堂等經營形式。
根據食品經營許可經營項目可以分為:
1.預包裝食品銷售;
2.散裝食品銷售;
3.特殊食品銷售,如嬰幼兒配方奶粉;
4.其他類食品銷售;
5.熱食類食品制售,如熟肉制品、豆制品等;
6.冷食類食品制售,如蔬果拼盤等;
7.生食類食品制售;
8.糕點類食品制售;
9.自制飲品制售,如普通飲品、自釀啤酒等;
10.其他類食品制售。
有了這篇文章,就可以詳盡了解到食品經營許可證包含的具體項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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