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食品經營許可證5年到期。對于想要繼續經營的,需要申請延續;如果不想再繼續經營了,也要依法辦理注銷手續才可以。食品經營許可證不允許售賣、轉讓。
如果是在北京的話,需要去原發證單位如各區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去辦理延續。
首先需要滿足延續的條件有:
1.申請人提交的材料、證件都應該是原件,有需要提交復印件的,還要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委托人簽字,并注明與原件一致或直接加蓋公章;
2.申請書上的名稱應與營業執照等證件上的完全一致,申請書填寫要符合要求,內容完整準確,不涉及的項目填寫“無”;
3.營業執照等主體資格證明都應該在有效期內;
4.申請表中在“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一欄后填寫相對應的姓名,例如是法人的,就填寫法定代表人姓名;
5.所有提交的申請材料,都應該逐頁加蓋本單位的公章或騎縫章,如果沒有公章,由申請人簽字。
關于第一條材料還有進一步要求: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要用A4紙張打印,除了圖紙,建議中文使用宋體小四號字,英文用12號字。
還有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延續申請表;
2.食品經營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各1份;
3.經營條件是否發生變化的聲明。如果發生變化,還需要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平面布局流程圖。
一般都是在線下辦理,具體辦理流程是:
1.申請人在窗口提交申請,綜合窗口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初審,并決定是否受理;其中受理標準就是上面的條件規定;
2.首席代表或部門負責人,根據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按照《食品經營許可現場核查表》內容檢查,對于符合要求的,準予許可;
3.綜合窗口工作人員頒發許可證,申請人自行到線下窗口領取或郵件寄送獲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如果有要申請延續的朋友,一定要注意,在許可證到期30個工作日前辦理延期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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