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創設本身就是一件復雜的事情,不僅在創制中要有人員的設置、規則的建立和資本的投入,還有一系列的登記流程,其中稅務就是關鍵程序之一。
稅務是一項專業性較強的業務,很多創業者對其也并不了解,因此常常為它的登記事項感到苦惱,小編對它進行了整理,希望能夠幫您理清思路。
一、辦理稅務登記要交哪些材料?
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稅法規定,對納稅人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登記管理的一項法定制度,也是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的法定手續。稅務登記又稱納稅登記,它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實施稅收管理的首要環節和基礎工作,是征納雙方法律關系成立的依據和證明,也是納稅人必須依法履行的義務。而辦理稅務登記則需要提交以下資料:
(一)稅務登記應向稅務機關如實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
2、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
3、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
4、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或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二、辦理稅務登記流程
1、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合法稅務登記證和副本(納稅人領取零食工商營業執照的,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2、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3、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也未經有管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4、有獨立的生產經營權、在財務上獨立核算并定期向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費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應當自承包承租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承包承租業務發生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5、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外出經營,自其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自期滿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6、境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承包建筑、安裝、裝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勞務的,應當自項目合同或協議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項目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核發臨時稅務登記證及副本。
綜上,企業的稅務登記不僅要向稅務登記機關提供工商執照以及有關的合同以及協議書,還要有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是其他合法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