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盜版猖獗橫行的時代,保護原創應該是人人倡導的話題,對于您自己的著作,國家有規定的保護期限,那么您知道這個期限是多久嗎?快來和小微律政一起看看吧!
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作者及其相關主體依法對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總稱。在過去稱為版權。版權最初的涵義是copyright(版和權),也就是復制權。此乃因過去印刷術的不普及,當時社會認為附隨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權利莫過于將之印刷出版之權,故有此稱呼。不過隨著時代演進及科技的進步,著作的種類逐漸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權法英國《安娜法令》開始保護作者的權利,而不僅僅是出版者的權利。1791年,法國頒布了《表演權法》,開始重視保護作者的表演權利。1793年又頒布了《作者權法》,作者的精神權利得到了進一步的重視。
1、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利是受到永久保護的,不受保護期限的限制。
其中人身權利包括: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所以說的修改權和發表權都是永久保護,都不受保護期限限制的。
2、著作權中的財產性權利保護期限
(一)著作人身權的保護期限
著作人身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可以獲得永久性保護。但著作人身權中的發表權的保護有時間限制。
(二)自然人作品的發表權和財產權的保護期
公民的作品,其發表權和使用權的保護期分別為作者終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者,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生前未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表,作者死亡后50年內,其發表權可由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三)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作品的發表權和財產權的保護期
單位作品,著作權(署名權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其發表權和使用權的保護期為50年,截止于作品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白創作完成后50年內未發表的,著作權不再保護。
(四)作者身份不明作品使用權的保護期
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使用權的保護期截止于作品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確定后,適用著作權法第21條的規定,按不同作品類型分別確定保護期。
以上就是著作權保護期限的相關內容,不同的權力有不同的保護期限,您可以跟怒相關內容對您的著作進行合理的保護。
推薦閱讀:商標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