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法人申請注銷登記的條件
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營業,應當向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公司注銷.jpg" alt="公司注銷.jpg" style="line-height: 28px; text-align: center; text-indent: 32px; white-space: normal;"/>
(二)辦理注銷工商登記的相關事項
1.申請地
企業(法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
2.文件、資料的準備 ‘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注銷登記申請書》。
(2)組建單位出具給代理人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原主管部門同意注銷的文件(應說明注銷以后如有債權債務由誰負責)。
(4)主管部門或清算組織出具的清算報告及財產處置人安置情況說明。
(5)承擔企業注銷后債權債務的法人資格證明復印件。
(6)全民所有制企業提交《國有資產注銷登記表》。
(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
(8)公章(含合同、財務章)。
(9)完稅證明。
(10)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3.辦理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的規定:法定30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1)以上文件、證件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需在復印件上注明“內容與原件一致”并蓋章或簽字,同時提供原件供登記機關核對。
(2)公司委托辦理工商登記的人員應是自然人股東、公司或股東單位工作人員或企業登記代理資格的人員。被委托人是自然人股東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股東淖位的工作人員的,提交公司或股東單位的工作證和身份證復印件;被委托人是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的,提交企業登記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其工作人員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