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設立協議內容不完善容易導致股東出現糾紛,因為當初沒有約定,后來形勢或利益格局的變化就容易使股東對原來的不完善的出資合同或設立公司協議開始有利于自己的補充或者解釋,造成不同股東在理解上的歧異。很多股東糾紛產生原因都源于此。并且股東出資合同或設立公司協議作為公司章程的一個母版,決定著章程的內容。所以,公司設立協議應盡可能明確詳細。
公司設立協議是公司設立的基礎,一個完善的股東出資合同或設立公司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各個股東的姓名或名稱,身份證或工商登記信息;欲設立的公司的名稱、性質、注冊資金、地址;公司經營范圍、經營任務和經營方式;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股東權利義務;轉讓出資或變更注冊資本的程序;組織管理機構;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
簽訂出資協議的注意事項:
1、首先要審查股東資格
由于全體股東要對發起設立公司的行為承擔連帶責任,所以一定要審查好股東的資格,包括股東的人品、能力、家庭情況、資產情況、有無對外大額債務等。并且對股東的身份證明最好進行備份。
2、要明確出資額及出資方式
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而且,全部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所以,一定要明確股東的出資方式和金額。
如涉及以土地使用權及房產作為出資方式,出讓方應當保證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均系經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擁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轉讓。
3、要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及財產權的轉移手續等問題
由于現在時常會出現股東出資不實或拖延出資的情況,所以,在簽訂出資協議時,要明確約定出資的時間,因為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以及要明確約定貨幣出資、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財產權的轉移問題,如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若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則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需要辦理所有權或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的依法辦理登記手續。并且股東繳納出資后,必須經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
4、明確股東的出資責任
股東的出資責任包括出資違約責任和資本充實責任。
(1)股東出資違約責任,是指股東未按照協議出資時,應承擔繳納出資和應向足額出資的股東進行違約賠償的責任。
(2)股東出資的資本充實責任,是指未按照協議約定出資的股東對出資差額的填補責任,以及其他已出資的股東對該股東填補責任的連帶責任。資本充實責任是只適用于公司股東的特殊出資責任,這種責任是連帶責任,股東中的任一人對全部公司的資產不足均負有充實責任,先行承擔資本充實責任的股東,可以向違約出資義務的股東求償,也可以要求其他股東分擔。這種責任是法律強制責任,不能通過股東之間的約定、公司章程或股東大會決議來免除。
5、公司未能設立的責任的約定
(1)對外責任。原則上,公司設立不能,股東應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2)內部責任。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如何分擔的問題;
(3)對由于股東個人的過失原因造成公司不能設立致使其他股東利益受到損害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