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買賣二手房再次迎來減稅降費的新紅利。從市稅務局獲悉,個人間買賣或贈與二手房業務中,增值稅所附加的“一稅兩費”和印花稅減半征收。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本市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按50%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這其中就涉及房屋交易繳稅業務。
根據此次減免政策,個人間 買賣或贈與二手房(包括住房、非住房)業務中,賣方、買方涉及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4個稅種,均可享受50%的減免優惠。
新的減免政策帶給買賣雙方實惠。舉例來說,王某將一處購買后不滿兩年、價值100萬元的住房出售給李某,賣方王某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3500元,減按1750元征收;應繳納教育費附加1500元,減按750元征收;應繳納地方教育附加1000元,減按500元征收。李某應繳納印花稅5元,減按2.5元征收。雙方合計減免稅款3002.5元。
“不僅僅是個人賣房,小規模納稅人出售房屋,也可以享受本次減稅降費優惠政策。”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減免無需申請或備案,稅務征管系統在計算應納稅款時,會為個人及小規模納稅人自動減征。據悉,本市對此次減免政策的執行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兩會“火熱”召開中,小微持續“跟進”中,兩會關乎民生,關乎企業,關乎你我,小微律政將為您帶來第一手兩會資訊,讓您快人一步,把握先機